
1.《反有組織犯罪法》從2022年5月1日起施行。
2.《反有組織犯罪法》是掃黑除惡的法律利器。
3.實施《反有組織犯罪法》常態(tài)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。
4.依法舉報有組織犯罪,讓黑惡勢力無處藏身。
5.實施《反有組織犯罪法》,深挖黑惡勢力“保護(hù)傘”。
6.貫徹實施《反有組織犯罪法》,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掃黑除惡案件辦理中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。
7.依法舉報有組織犯罪,讓黑惡勢力無處遁形。
8.揚(yáng)正氣、樹新風(fēng),打擊有組織犯罪。
9.未經(jīng)河道主管部門批準(zhǔn),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在河道內(nèi)開采砂石。
10.貫徹實施《反有組織犯罪法》,嚴(yán)打“沙霸”“礦霸”。
11.貫徹實施《反有組織犯罪法》,保障人民安居樂業(yè)。
12.貫徹實施《反有組織犯罪法》,嚴(yán)懲黑惡勢力共享平安成果。


來源/“白城水利之窗”微信公眾號
責(zé)編/和真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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